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明确工程档案归档的范围、期限、职责、标准,搜集、整理完整、系统的工程档案资料,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范围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材料
1、立项文件材料:①项目建议书;②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③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④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⑤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⑥专家建议文件;⑦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材料:①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②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③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⑤划拨建设用地文件;⑥国有土地使用证。
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材料:①工程地质勘察报告;②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③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④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⑤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⑥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⑦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⑧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⑩施工图及其说明;⑾设计计算书;⑿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4、招投标文件材料:①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②勘察设计承包合同;③施工招投标文件;④施工承包合同;⑤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⑥监理委托合同。
5、开工审批文件材料:①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②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③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⑤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⑦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⑧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6、财务文件:①工程投资估算材料;②工程设计概算材料;③施工图预算材料;④施工预算。
7、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文件材料:①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②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③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二)监理文件材料
1、监理规划:①监理规划;②监理实施细则;③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2、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3、进度控制:①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②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4、质量控制:①不合格项目通知;②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5、造价控制:①预付款报审及支付;②月付款报审与支付;③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与签认;④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6、分包资质:①分包单位资质材料;②供货单位资质材料;③试验等单位资质材料。
7、监理通知:①有关进度控制的监理通知;②有关质量控制的监理通知;③有关造价控制的监理通知。
8、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①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②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③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④合同变更材料。
9、监理工作总结:①专题总结;②月报总结;③工程竣工总结;④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三)施工文件材料
建筑安装工程
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
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①施工组织设计;②技术交流;③图纸会审记录;④施工预算的编制和审查;⑤施工日志。
2、施工现场准备:①控制网设置资料;②工程定位测量资料;③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④施工安全措施;⑤施工环保措施;
3、地基处理记录:①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②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③桩基施工记录;④试桩记录。
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①设计会议会审记录;②设计变更记录;③工程洽商记录。
5、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①砂、石、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试验汇总表;②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出厂证明文件;③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轻集料、焊条、沥青复试试验报告;④预制构件(钢、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⑤工程物质选择送审表;⑥进场物质批次汇总表;⑦工程物质进场报验表。
6、施工试验记录:①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②土壤(素土、灰土)击实试验报告;③砂浆配合比通知单;④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⑤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⑥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⑦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⑧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⑨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⑩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⑾楼地面、屋面坡度检查记录;⑿土壤、砂浆、混凝土、钢筋连接、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
7、隐蔽工程检查记录:①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②钢结构工程;③防水工程;④高程控制。
8、施工记录:①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②预检工程检查记录;③冬施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④冬施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⑤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⑥沉降观测记录;⑦结构吊装记录;⑧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⑨工程竣工测量;⑩新型建筑材料;⑾施工新技术。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0、工程质量检验记录: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②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③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④幕墙工程验收记录;⑤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
1、一般施工记录:①施工组织设计;②技术交底;③施工日志。
2、图纸变更记录:①图纸会审;②设计变更;③工程洽商。
3、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①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②设备装箱单、商检证明和说明书、开箱报告;③设备安装记录;④设备试运行记录;⑤设备明细表。
4、预检记录
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6、施工试验记录:①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综合布线、有线电视末端等测试记录;②楼宇自控、监视、安装、试听、电话等系统调试记录;③变配电设备安装、检查、通电、满负荷测试记录;④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管道强度、严密性、灌水、通水、吹洗、漏风、试压、通球、阀门等试验记录;⑤电气照明、动力、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系统调试、试运行记录;⑥电梯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空载、半载、满载、超载试运行记录;平衡、运速、噪声调整试验报告。
7、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8、工程质量检验记录: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②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③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室外工程
1、室外安装(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
2、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施工文件
竣工图材料
一、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图
(一)综合竣工图
1、综合图:①总平面布置图(包括建筑、建筑小品、水景、照明、道路、绿化等);②竖向布置图;③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管网综合图;④电气(包括电力、电讯、电视系统筹)综合图;⑤设计总说明书。
2、室外专业图:①室外给水;②室外雨水;③室外污水;④室外热力;⑤室外燃气;⑥室外电讯;⑦室外电力;⑧室外电视;⑨室外建筑小品;⑩室外消防;⑾室外照明;⑿室外水景;⒀室外道路;⒁室外绿化。
(二)专业竣工图
1、建筑竣工图
2、结构竣工图
3、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图
4、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竣工图
5、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竣工图
6、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
7、燃气工程竣工图
(五)竣工验收文件
一、工程竣工总结
1、工程概况表
2、工程竣工总结
二、竣工验收记录
(一)建筑安装工程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竣工验收证明书
3、竣工验收报告
4、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及报验单
2、竣工验收证明书
3、竣工验收报告
4、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书
四、声像、微缩、电子档案
1、声像档案:①工程照片;②录音、录像材料。
2、微缩品
3、电子档案:①光盘;②磁盘。
(六)小型工程、甲供材文件材料:
招标、议标、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招标评标记录文件。
(七)在工程建设中使用计算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现代技术手段形成的文件材料(电子文件)。
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文件应最少有一份原件;
2、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用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11、归档文件的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案卷内不应有重复文件;
12、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单面书写的文件页号编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13、案卷的装订: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三、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一)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负责人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馆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工程档案的移交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由施工科和计划科、办公室分别负责收集。施工阶段文件资料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将形成的文件档案一式两份移交至项目负责人。
2、小型工程招投标形成的资料文件由计划科负责收集,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将形成的文件档案一份移交至处档案员。
3、甲供材资料文件由材料科负责收集,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将形成的档案一份移交至处档案员。
4、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所形成的档案要求一式两份,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整理,在处档案员指导下于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将档案移交至学校档案馆和城建档案馆。
5、以上归档文件符合质量要求以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时,由移交人提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接收人双方签字,办理移交手续。
6、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完整档案的除扣发工程款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各科室和项目负责人在核付工程款时予以办理,直至档案交齐。
7、审计结束后办理工程款、监理费等结算时,须提交竣工资料移交清单,凡没有按规定归档、或归档资料不完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签字。
四、附则
1、本规定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