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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24号建筑物改扩建校史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24号建筑物改扩建校史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邗江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文汇路校区24号建筑物改扩建校史馆项目核准决定书扬邗行审投【2021】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24号建筑物改扩建校史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内 。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250平方米。

2.2 其他:/

2.3 招标范围: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24号建筑物改扩建校史馆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以招标人通知开工时间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

专业要求: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一人专业要求:【暖通专业1人(专业要求: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或相近专业)上述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1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在手工程情况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件规定,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本项目项目编码为3210032111120101 。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10.2 投标人2021年09月至2021年11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1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 年12月07日至 2021 年12月13日。

5.2获取方式:“扬州大学网站”自行下载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09时 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发布公告的媒介:扬州大学网站

8.其他

8.1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在公告期限内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261665589@qq.com,回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23:59,联系电话:0514-80820678,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参加投标确认函》,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 系 人: 田明姣 电 话: 0514-80820678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月07日


地址:扬州市扬州大学江阳路北校区45号楼 电话:0514-87993895 邮箱:jijian@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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